朱彬:律师 - 手机:18906340120(微信同号)!

朱彬律师网

当前位置: 主页 > 刑事案件 >

犯罪记录是否计入本人档案?

时间:2015-02-23 09:57来源:莱芜律师网 作者:朱律师 点击:
据了解,行政处罚是不计入档案的。刑事犯罪会被计入个人档案。
朱彬,山东恒志远律师事务所律师,地址:莱芜市花园北路34号广润大厦305室,电话/微信:18906340120(欢迎通过微信或进行面谈咨询)。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另外,劳动教养也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了劳动教养制度)。
 
相关条文: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责任编辑:朱律师)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表情: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

律师业务范围:
 (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
 (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
 (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电话/微信咨询:18906340120

推荐内容
<-----如果你对这篇文章有不明之处,可以加微信进行咨询(扫描下面二维码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