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时间:2012年11月1日0:00-2012年11月20日24:00。
2、投票范围为主办单位公布的20名候选人,候选人按拼音字母排序。
3、每次投票最多投10人,最少投5人,多于10人或少于5人无效。
4、投票时姓名、身份证为必填项,并确定真实,否则无效。主办单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5、每个身份证号码限投一次,若重复投票只选第一次结果计入。
6、投票结束后,对投票人姓名、身份证号核对验证,筛除不合格选票后统计汇总结果。因此在投票过程中,不显示候选人得
票结果,只显示总有效票数和每人的得票率。
(责任编辑:朱律师 TEL/QQ:1320634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