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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的财产分割约定,是否能够反悔?

时间:2017-10-28 12:12来源:莱芜律师网 作者:朱彬 点击:
离婚时,双方可以就财产分割问题约定在离婚协议中,也可以单独就财产分割情况达成协议。无论以何种形式约定,对双方均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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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不得随意进行返回,除非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且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返回要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婚姻法司法解释

第八条 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九条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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