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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篇文章,让你全面了解关于继承的那些事

时间:2018-01-11 15:54来源:莱芜律师网 作者:朱彬律师 点击:
出嫁的女儿是否还能和儿子一样去继承父母遗产,男女是否平等?要立遗嘱怎么才算有效? 本文将给你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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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继承案件,具有复杂的知识点,所以就个案来说需要考虑具体细节才能做出判断。本文限于篇幅,浅显的说明一下常见继承问题,另外还有许多知识点不再进行展开。比如房产继承怎么分割?被继承人、继承人涉及多人时如何计算等此类问题。如有需要,可以联系本律师微信:18906340120.

一、什么是继承?

继承是一种总称,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根据其死亡前意思表示或法律规定将其财产(还包括部分非财产权利)交由其他人享有的过程,财产处理的具体实现方式有遗嘱、遗赠、ƒ遗赠扶养协议④法律规定的分配顺序等形式。其中,前3种分配方式是基于被继承人的死前遗愿而作出;第4种法律规定的分配顺序,是当被继承人死前无意思表示,或其意思表示不产生法律效力时,而直接运用法律规定进行的分配方式,这种称之为法定继承。

二、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的含义及区别

1、遗嘱,是被继承人表明在其死亡后,将财产分配给近亲属内部成员的意思表示,分为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书面遗嘱(自书、代书)、公证遗嘱等形式。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遗赠,是被继承人表明在其死亡后,将财产分配给近亲属成员之外的他人的意思表示。

所以,遗嘱和遗赠的主要区别是:遗嘱是将财产分配给近亲属成员;而遗赠是将财产赠予给近亲属之外的他人。

2、遗赠扶养协议,是指被继承人生前与扶养人签订协议,约定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并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享有其约定的财产权利。此处的抚养人为不具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扶养义务的人,可以是近亲属之外的个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

所以,遗嘱、遗赠和遗嘱抚养协议的主要区别是:遗嘱抚养协议中规定了抚养人的义务,必须承担被继承人的生养死葬,之后才能享受到继承的权利。遗嘱、遗赠则不同,只是根据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接收财产即可,无须尽抚养义务。

三、遗嘱、遗赠、遗赠扶养协议之间的处分顺序

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无遗赠扶养协议,也无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四、法定继承人(即遗嘱中可确定的近亲属)有哪些?

首先,继承权是男女平等的。

其次,被继承人没有指定继承人时,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处分财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所谓子女、父母、兄弟姐妹均是指广义上的说法。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五、特殊的继承方式:两种代位继承形式

第一种,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六、遗产,如何分割?

同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可以多分点)。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此处规定的这两种人,本不属于应当分配的人,但法律为了照顾他们,就作出了上述规定。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七、几种形式的遗嘱,需要具备的各自要件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
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责任编辑: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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